7 – 加州中醫重大政治事件

1975 – SB86 針灸專業合法化法案

1987 – SB840 中醫工傷保險法案

1989 – AB2367 柳在佑舞弊案

1996 – 針灸針具合法化與針灸共識會議

2002 – 小胡佛委員會事件

2007 – AB54 中醫醫療保險法案

2011 – AB628 跌打立法之爭議

1975 – SB86 針灸職業業合法化法案的成功與發展

華人中醫先驅在加州的英勇奮鬥

卞伯岐醫師評論

1976 晨報國醫節專刊

2005 – SB86 簽署 30 週年慶會

SB86 法案簽署 32 週年慶會

SB86 法案簽署 35 週年慶會

1987 – SB840 中醫工傷保險法


托里斯參議員就SB840成功給中醫界的賀函:

中醫界對針灸編碼的原始建議:

媒體對1990年中醫工傷保險改革法案成功的大力報導

1997 – 中醫工傷保險立法曲折進展的相關文件檔案

2000 – 中醫界對新工傷保險系統的學習研討

2006 – 中醫工傷保險法再修訂

1989 – AB2367 柳在佑舞弊案

針灸考試委員會舞弊案與加州中醫運動的挫折(1989 – 1990)

進入八十年代末,加州針灸考試委員會因一位韓裔針灸師委員的舞弊案而受到議會的嚴厲干涉,保守勢力更趁機加緊對中醫的攻擊,中醫界面臨沉重的政治壓力。州中醫運動暫時進入低潮。一向十分支持中醫的參議員羅森陶及眾議員費蘭提對針灸委員會發生的事件十分不滿,他們共同提出「改組針灸委員會法案」(即AB 2367),要對針灸考試委員會加以徹底改組。提案得到參、眾兩院的廣泛支持,州長亦迅速簽字響應。

             AB 2367 法案之基本內容有五個方面﹕

            第一,針灸考員會改稱為針灸委員會。 

第二,委員會十一委員中的五名針灸醫師委員將由州長任命,再經議院認可。針灸醫師最低限度必須有五年之臨床經驗,方有被任命為委員之資格。

            第三,針灸師委員之組成須能代表各族裔針灸醫師之不同文化背景。

            第四,今後五年內之執照考試,將由獨立的專業考試顧問負責執行。

            第五,同意撥款 279,000 作為委員會 1990 年度上半年之經費。

            很明顯,這個法案削弱了針灸委員會的權力(不能主持考試),並使資歷較輕的白人針灸醫師有機會參加委員會,從而改變多年來華人在委員會中占絕對優勢的局面。這些 變化不免對針灸界,特別是華人醫界產生一些消極的影響,因而在同業中出現各種不同的(甚至是對立的)反應。

            造成這種局面的政治背景是韓裔委員柳在祐舞弊案所引發的針灸考試委員會危機。案發後,針灸考試委員會對此重大事件反應比較冷淡,既沒有因管理不當或疏於職守而公開引咎,也沒有為追究此舞弊案作出積極反應。於是議會受到公眾,特別是西醫界之拚擊。多數議員,尤其是過去支持針灸的議員,處于這種壓力之下,不得不對針灸考試委員會采取強硬措施,實行對針委會徹底改革,以保持政界在選民面前主持公正之形象。

造成當時局面的社會背景是針灸界本身十年來經歷的深刻變化。在七十年代,與其他族裔同業比較,華裔在中醫界不論在學術上,政治上和經濟上都占有絕對的優勢。華人針灸醫師在社會上具有相當顯耀的地位。隨著歷史的發展,針灸隊伍逐漸壯大,白人針灸師比例急劇增長,人數上已經超過華裔。他們在業務上雖然還不如華裔同行那麼成熟,但在政治上和組織上卻十分活躍而激進,成為爭取針灸權益的一股新的、相當強大的政治力 量。而針灸考試委員會的結構已經不能適應這種新的形勢。

基于這種認識,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對本案采取了相當慎重的政策﹕鑒于法案的一些基本措施是時勢迫成,不可避免,因此,雖然法案存在一些消極因素,公會對此案沒有取簡單否定的態度。黃天池醫師以公會會長名義,以及陳大仁醫師以加州針灸政治聯盟主席名義,都向這兩位提案議員明確表明立場。那就是,對議員們為健全針灸考試委員會,恢復針灸醫師在美國公眾心目中的信譽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欣賞和支持。同時對于法案的一些具體條文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要求他們采納(例如委員資格保留十年經驗,針灸委員會在考試中保留較多主權等等)。這樣作,既避免了和合作多年的議員朋友們公開對抗,也避免了因柳氏案件而對針灸界造成更大的損失(例如政界曾威脅要通過取消經費而廢除針灸考試委員會,從而再置針灸師為西醫之附庸)。

其實,針灸考試委員會舞弊案的主要消極影響並不限于AB2367,而在於它引起主流社會對整個中醫界的質疑。加州中醫運動受到暫時挫折的典型例子就是某些西方傳媒對針灸的惡意批評﹕美國廣播公司(ABC)所屬 KGO-TV 第七頻道電視之西醫主播倚戴爾氏半年間竟一連三次在他主持之醫學新聞節目中惡毒攻擊中醫。特別是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份的一次廣播中,他引述所謂 “全國反對醫藥詐騙委員會” 一篇反對中醫告,大放厥詞,全盤否定中醫學,公開污蔑中醫師。他居然聲稱﹕具有五千年歷史的中醫針灸醫術“乃基于原始的觀念”,“並無科學根據”,“針灸實際上不能治療任何疾病”,“應停止給針灸師頒發執照”,“保險公司不應支付針灸費用”等等。他隱晦地向觀眾暗示﹕針灸是近似醫療欺詐,企圖在美國完全廢止中醫,其惡劣及粗暴之程度乃加州針灸合法化十七年來所僅見。加州各族針灸師同仇敵愾,在加州針灸聯盟的協調下,各族中醫專業團體團結一致,曾對保守勢力的上述誣蔑進行了堅決的反擊。

事件相關的文件檔案

1994 – 針灸針具合法化與針灸共識會議

針灸針地位之爭終於取得成功(1994-1996)

九十年代初期,隨著所謂“替代醫學”的興起,現代社會對中醫服務的需求變得越來越殷切。針灸針的法律地位就成為進一步推廣針灸服務的巨大阻力。早在七十年代中期年,針灸在美國許多州已經取得合法地位。但是,政治上的合法化並不等于學術上的被承認。代表西醫界的勢力龐大的美國醫學會就曾經長期不承認針灸的醫學價值。它的過去官方立場一向是﹕“針灸在美國還屬實驗性質”。基于這種立場,聯邦政府專門負責管制醫療器械的食品及藥物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 FDA)也不肯將針灸針視為正式的醫療器具,而只將之列為“三級”醫療器具,即所謂“實驗研究用器具”(INVESTIGATION DEVICE)。按規定這類器械只能用於試驗研究目的,不能用於臨床治療。雖然藥管局懾于公眾對針灸的強烈支持,過去二十年來並未認真執行這一規定,但光是這樣一條指令已經足已嚴重限制中醫在美國的發展。例如﹕借口針灸屬實驗性質,聯邦醫療照顧計劃(MEDICARE)依法不能承認針灸治療。謹此一項,數以千萬計的老年人和殘障人士都無法獲得針灸福利。

所幸中醫界九十年代以來提倡學術的多方努力卓有成效,終於在一九九四年順利促成了針灸界人士和藥管局官員就針灸針的地位問題的一次特別會議。該會議由美國衛生研究院(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簡稱 NIH )贊助,於四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在馬里蘭州的蓋德堡召開。針灸專家們分別就針刺治療慢性疼痛,嘔吐症,戒酒戒毒,哮喘病以及中風後遺癥等五項課題向藥管局提出了詳實的研究報告。這些嚴格按照現代科學研究程序進行的高質量研究工作,例如馬里蘭大學中醫專家勞力行博士有關針灸安全記錄的研究,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生理學家波莫蘭玆教授有關針刺鎮痛與內啡呔關係的研究,紐約林肯醫院史密斯醫師有關針灸戒毒的研究等,給醫藥局官員們提供了一批十分有價值的科學數據。這些研究成果用西醫傳統的標準很有說服力地證明針刺療法對上述五種疾病既有效,又安全。

隨後,在一九九四年十一月,針灸界人士又委托華盛頓的斯萬金-陀諾律師事務所,采用公民請願(CITIZEN PETITION)的法律程序,嚴正要求藥管局根據針灸專家們提出的研究報告,重新考慮針灸針在美國醫療保健體系中的地位問題。實際上,這一請願對藥管局而言,可以說是一次史無前例的考驗。藥管局承認﹕自一九七三年建局開始管制醫療器械以來,針灸針是他們審核過的所有儀器中最為簡單的一種醫療器具,同時也是他們予以核准的第一種非西醫的器械。由於有美國醫學會的干預,藥管局對此案的處理格外小心。專家們足足用了將近一年半時間對針灸界提出的報告進行評估,及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才作出了的把針灸針地位從三級提升為二級的裁決。如此針灸針就成為和西醫的手術刀、注射器相當的所謂“核准醫療器械”(APPROVED MEDICAL DEVICE)。盡管藥管局屈服於西醫界的壓力,在裁決中有意回避針灸治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問題,但毫無疑問,它仍不失為一次合乎潮流的歷史性決定。

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給針灸用針正式開綠燈,不但使聯邦醫療照顧計劃有可能開始包括針醫療服務,美國最大的雇主聯邦政府亦將有可能給各部門雇員(包括各級官員)提供針灸福利。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們以及所屬各級機關的各級工作人員,甚至數百萬美國陸海空三軍將士及他們的眷屬亦將有機會享受針灸治療。更重要的是,規模龐大的私營保險業系統也付能因此改變章程,把針灸列入其福利項目之中。事實上,藥管局的新裁決表明美國的官方醫療管理機關終於公開接受針灸療法,這將很有利提升中醫在美國的學術地位。經過二十年的艱苦奮斗,中醫界終於第一次打破藥管局加給針灸醫術的枷鎖,取得反歧視斗爭的又一重大勝利 。

中醫學進入美國主流醫學體系的的新突破
— 針灸共識會議

國家衛生署專家組發表公告肯定針灸醫學價值

Professor Daren Chen

11-26- 1997

十八年前,聯合國衛生組織(WHO)曾發表公告號召各國醫學界推廣針灸醫術。該組織在一九七九年出版的一份動員文件中提出“要認真對待針灸”的口號。十八年後的今天,受國家衛生署委托負責對針灸醫術進行科學評鑒的專家組組長藍姆斯博士終于也說出了同樣一句話: “現在應該是認真對待針灸醫術的時候了! ”。藍姆斯博士的這個結論是專家們通過對大量最新的針灸現代研究報告進行多學科的深入考證之後才得到的。

1997年11月3至5日,由國家衛生署贊助召集,替代醫學辦公室和醫學應用與研究辦公室共同組織,在馬里蘭州的比塞大市召開了一次有關針灸問題的所謂『針灸共識會議』。國家衛生署遴選出包括針灸學、疼痛學、心理學、精神科學、生理學、生物物理學乃至統計學等各學科的十二位高級專家組成的獨立評議小組,對來自中國、加拿大、美國及世界各國的醫學家提出的有關針灸的最新研究報告進行分析、鑒定。這個非官方的專家組經過三天深入審議後,在5 日晚間的全國性記者招待會上發表了一篇令人振奮的聲明。這篇公告對中醫針灸的評論十分中肯,非常積極。例如:指出針灸術確實在體內產生重要的生物效應;針灸術對若干疾病有明確的療效;針灸術比西醫藥物或其他公認的療法更為安全,其副作用明顯更低;保險公司應提供針灸福利以方便公眾獲得針灸治療,等等。這些客觀、公正的科學性結論對在美國發揚中華文化具有強大的潛在威力,業界對此無不感到歡欣鼓舞。

美國主流傳媒:不論是電視,電台,還是報章,雜誌都無不爭相用大標題,大篇幅將此消息廣為報道。媒體評論一致認為:會議對針灸醫術的積極結論反應了聯邦政府對針灸醫療價值的明確肯定,并預料文件對中醫事業今後在美國的強勢發展將會起決定性的推動作用。

全國媒體如此重視這一則新聞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美國已經進入了「替代醫學」時代,美國公眾對非西醫傳統的替代醫學(或釋作「另類」醫學),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也寄予很大的期望。其中尤其是中醫針灸更成為公眾十分向往的醫術。大家對聯邦最高衛生行政機構發出的這種明確地肯定針灸醫術的官方訊息,當然格外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官方衛生行政部門這份聲明不但引起美國本土傳媒的熱烈反應,即使是針灸醫術的發源地中國的新聞界也對此新動態有迅速的共鳴:就連中國官方的內部文件《參考消息》,甚至是內地小報如《重慶晚報》等都有及時的報導。足見國內人士對此消息之重視。

國家衛生署的聲明受到廣泛矚目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它對美國醫療衛生政策的深遠影響。所謂《輿論共識發展會議》是美國聯邦政府機構國家衛生署組織召開的特別會議,這種會議通常都是由衛生署遴選非官方的知名專家組成特別審議小組,對醫學界最新的研究資料和數據實行深入的分析、審查,以便對國家當前有爭議性的醫療問題作出客觀的科學評估,最後提出結論性報告,作為聯邦政府制定衛生政策時的重要依據。輿論界常將國家衛生署的這種會議譽為醫學問題為“科學法庭 ”,因為會議結論具有無上的權威性。我們認為:國家衛生署的『針灸輿論發展會議』公告是美國聯邦政府繼去年食物與藥品管理局宣布將針灸針從 “實驗器具”升格為正式醫療器械的裁決之後的又一個極其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它標誌著中醫學正在逐步納入美國主流醫療衛生體系,其影響至為深遠。

加州中醫界今年立法活動取得的巨大勝利,已經為在美國全國開創中醫新潮流營造了極為有利的政治氣侯。當前中醫界必需抓緊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業界的學術地位,使之與新的政治地位相適應。可以預見,美國中醫界將以十分積極進取的姿態邁向二十一世紀。

事件相關的文件檔案

2002 ~ 2004 – 小胡佛委員會事件


2007 – 中醫醫療保險法案 AB54

奮戰二十五載、連續四次闖關
AB54 : 中醫醫療保險法案成功在望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初稿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修訂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加州中醫政治聯盟委託第五十二選區眾議員戴馬力先生在加州衆議院提出新的針灸保險法案(即 AB54 提案)。該法案要求將現行保險法中的歧視性條款(只要求醫療保險計劃備有“可供選購”的針灸福利)改為“規定提供”針灸福利﹐以保障投保人獲得針灸治療的權利。加州中醫政治聯盟將這項關係到全體職業中醫師和廣大中醫病家切身利益的法案列爲當前政治行動的主打立法目標之一。這是針灸保險法案二十五年來在立法機構的第四次闖關!

一九八四年由加州針灸大同盟策劃,中醫界曾經委託托里斯衆議員和羅深陶參議員共同提出一項針灸保險法案(即 AB2179 提案),規定醫療保險公司必須提供針灸福利。可惜當時多數中醫師政治熱情不高,不少同業抱著坐享其成的心態,以致籌措的經費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政治運作受到阻滯,最後法案原文的 PROVIDE(規定提供)被改爲 OFFER(可供選購)。杜梅津州長雖然簽署了這個提案,但是刪改過的法案卻使中醫師喪失了法定保險給付的資格,也使廣大中醫病家失去了獲得針灸治療的法律保障,令人非常惋惜。

一九八九年由加州中醫政治聯盟策劃,中醫界再次委託當時已經成爲參議員的托里斯先生重新提出針灸保險法案(即 SB654 提案)。可惜當時我們的遊説能力有限,提案並未通過議會的審議,第二次闖關宣告失敗。

二零零一年二月,加州中醫政治聯盟為爭取中醫師的利益和保障針灸病家的福利,委託波頓參議員再一次提出了内容相同的針灸保險法案(即 SB573 提案),試圖將針灸保險條例中的“OFFER”重新改成為“PROVIDE”。同樣遺憾的是,由於中醫界的團結渙散,遊説能力仍然不足,提案並未通過議會的審議,第三次闖關終于又宣告失敗。

加州中醫界並沒有氣餒,二零零六年我们委託戴馬力眾議員重新提出此案。由於两年來加州中醫政治聯盟的大力動員、各中醫團體的通力合作、特別是聯盟主要領導人劉美嫦醫師、李安岳醫師、陳大方醫師等,以及立法顧問柯瑞儀女士都主動與議員們的直接溝通,卓有成效。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也鼎力支持本案,江林醫師、沈華舒醫師等領導人都親自積極參與推動,使遊説工作進展相當順利。例如,我們成功爭取到余胤良參議員、澳奎斯特參議員、馬世雲眾議員等多位政要共署本案。AB54 針灸保險法案正式提出以來已先後順利通過七次審議:包括衆議院規則委員會(10:0,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眾議院衛生委員會(13:3,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和眾議院撥款委員會(11:5,一月二十四日)以及眾議院全體會議(46:27,一月二十九日)。提案隨即提交參議院繼續審議,先後順利通過參議院衛生委員會(7:1,五月七日)和參議院撥款委員會(9:6,六月三十日),然后是參議院全體會議(22:13,七月二日)。接著,法案又再重返衆議院全體會議予以表決認可(48:25,七月十四日)。如今本法案還有最後一道大關:那就是必須取得阿諾州長的簽署才能成爲法律!

      針灸保險法案原是加州中醫界今年政治行動的主打立法目標之一。考慮到該法案緊密地關係到全體職業中醫師和廣大中醫病家的切身利益﹐加州中醫政治聯盟一直在努力發動全體同仁全力以赴,積極推動,總體進展還算順利。只是其間經歷兩次重大干擾,令我們痛感遺憾:先是在聖誕和新年假期期間,『針灸與綜合醫學專家組織』竟背著加州中醫政治聯盟﹐私下游說戴馬力眾議員﹐突然將 AB54 法案的內容轉換成“醫療補助 (MEDI-CAL) 提案”的内容。幸得政治聯盟及時發現這一突發性變動,立即重新與戴馬力眾議員緊急磋商,予以糾正。事件雖然嚴重延誤了運作,但是針灸保險法案終于得以重新啟動。接著在五月初,就在 AB54 法案順利通過第五道關卡,即參議院衛生委員會的時候,該組織又突然寄發大量鼓動郵件,發起反對本法案的呼籲,甚至誤導同業,把一向支持針灸保險法案的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等團體列爲反對本案的組織,在中醫界内部挑起新的矛盾,使得本來就相當困難的政治運作面臨更爲困難的局面。

為確保立法成功,我們必須繼續大力進行遊説工作:考慮到針灸保險法案目前仍然面臨一定的阻力, 例如已經有人揚言要到州長辦公室遊説封殺此案,所以大家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有所鬆懈,以免功虧一簣。我們必須乘勝追擊,立即開始進行爭取阿諾州長簽署的遊説工作。希望每一位中醫師和他的病家們都動手給州長寫信,表達閣下對針灸保險法案的強烈支持。我們還必須努力籌措政治行動經費,以備遊説州長和一些關鍵政要之需。

    加州中醫政治聯盟自一九八七年成立以來,二十年如一日,努力團結各族中醫團體為本專業爭取權益。從一九八八年第一次成功將針灸師在工傷補償系統中列爲醫師的 SB840 提案,到二零零七年促成中醫師重返工傷補償系統的 AB2287 提案,政治聯盟先後為中醫界成功策劃過數十個中醫法案,也成功制止過許多有損中醫的提案,有效保障了整個業界和廣大醫療消費者的利益。今天,加州中醫政治聯盟實際上已經成爲中醫界在立法機關的堅強而有權威的代表。二十年來﹐政治聯盟通過各族中醫團體分擔費用,聘請立法顧問去聯絡和遊説各級官員,並與反對勢力進行交涉、協商、談判;同時政治聯盟幹部還協同各組織領導人主動參加許多關鍵政要的籌款活動,建立互信關係,向他們直接解釋中醫界的訴求。這是加州中醫政治聯盟在業界團結渙散的環境下堅持過來的,相當坎坷的,艱苦搏鬥的二十年。我們感謝各族中醫團體的領袖們多年來忘我的奉獻﹐也感謝立法顧問柯瑞儀女士的主動參與﹐甚至在拖欠她工資的情況下也不放棄! 比起西醫公會聘請十七位說客﹐我們上萬人的中醫專業﹐竟然連一個年薪僅四萬元左右的固定立法顧問都艱辛地維持﹐實在是相形見絀﹐令人汗顏,更發人深省! 今天,我們希望以大家同心協力地推動AB54 針灸保險法案為契機,依靠加州全體中醫藥業界同仁的團結一致,共同奮鬥,把加州中醫政治聯盟建設成爲本專業堅強的政治運作中心,把加州的中醫事業推向新的高峰。


各公會同業到加州議會參加 AB54 法案公聽會表達強烈支持

2011 – AB628 跌打立法爭議

致余胤良参議員關於SB628提案之建議方案書

來自於加州各華裔針灸專業團體的共識

尊敬的余参議員:

鑑於SB628提案之現況,全加州各華裔針灸專業團體及其首腦們所促成的南北加州緊急聯席會議於 06/12/2011(周日)已儘速召開;其間,並包括了大家與您進行長達一小時的電話會議。

一項最終共識的達成,來自以下出席該聯席會議的南北加州華裔針灸專業團體: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CCAA)
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UCPCM)
加州中醫公會(CAAM)
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CAMA)
北美中西醫結合學會(NAOWMA)
加州執業中醫針灸師學會(CAOMA)
南加州針灸大學聯合校友會

我們在此謹向您提出我們的建議方案,望您參考採納如下:

  • 基於對傳統中醫藥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客觀存在事實的認知,我們因此強烈主張余参議員支持我們的提議,將“針灸局”— Acupuncture Board更名為“針灸/傳統中醫 ” —Board of Acupunctur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此舉將還原SB628提案之原有精神,同時也顧及針灸此一名稱較為民眾所熟知之考量。
  • 由於在美國其他多個州早已使 執照針灸師合法成為醫師”—Doctor 的專業職稱;我們因此也請求余參議員在此提案中加入一條醫師專業職稱的設定;此舉將確認在加州的執照針灸師—Licensed Acupuncturist成為針灸/中醫師—Doctor of Acupunctur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或至少提高為“針灸醫師”—Doctor of Acupuncture的職稱。
  • “中醫跌打骨傷顧問委員會”—TCM Traumatology Advisory Committee應該是隸屬於“針灸/傳統中醫局”旗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Sub-committee of Board of Acupunctur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該委員會必須針對制訂關乎職稱、專業定義、行醫範圍、教育/培訓 課程標準、考試規則、証照等一系列僅限於中醫跌打骨傷科業務方面之各項法規提供建言。至於如何具體實施以上所列舉之業務事宜,則將交由政府行政部門/機關 負責統籌辦理。

綜上所述,乃是我們在最終共識下所呈交給您的建議方案,且由本文內所提及之加州各華裔針灸專業團體共同連名。敬祈閣下對此建議方案進行嚴肅斟酌,並且盡力協助此一重大提案之通過為盼!

                  順頌

政祺!

加州各華裔針灸專業團體全體同仁   謹致   06/13/2011

抗議余胤良參議員攻擊中醫界

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

余胤良參議員堅持專門為跌打界提出立法,精神可嘉。其實,只要該法案符合中醫界整體利益,執照針灸師們必定支持。但是余胤良參議員在策劃本法案的時候並沒有向作為本案最廣泛的利益相關者—中醫針灸界充分溝通,卻以有違美國社會傳統的方式為跌打業者立法,結果在整個中醫界引發接連不斷的激烈衝突:最初,余胤良為使法案能順利過關,特意增加了似乎對針灸師有利的條文,包括將針灸局改稱中醫局、針灸師改稱針灸博士等項。可是這些條文並未與各族裔針灸師團體充分協商和取得共識,所以首先爆發了部分華裔針灸師和其他族裔針灸師之間的矛盾。後來提案又刪去了跌打師需要接受教育和考試的內容,破壞了專業人士必須有規定的培訓審核的制度,又進而引起針灸師和跌打師之間的矛盾。再後又因為通過激烈的辯論,越來越多的同業認識到本案對中醫針灸專業的傷害,抗議更為堅決。於是絕大多數的中醫針灸師以及中醫院校又與少數支持本案的針灸師發生矛盾,出現了中醫針灸界內部兩派意見的衝突。現在又發展到要否定針灸師受過全面中醫教育,針灸師即是中醫師的現實,企圖將骨傷專業與針灸專業分割。這種情況令人十分痛心和遺憾。顯然余胤良的所謂中醫立法包含了極不合理的條款,才會使得一向比較和諧的中醫界出現目前這種激烈動盪的局面。

現在余胤良參議員仍然不顧廣大執照針灸醫師和主流中醫專業團體對他“跌打合法化提案” 的批評意見,連續第三年堅持推出這個極具爭議的提案。余胤良的論據是:

八月六日余胤良參議員被迫將他的跌打法案SB218從眾議院商業與專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上撤下,暫停審議。這當然是他的無奈之舉,因為他知道如果勉強進行表決,其結果只能是法案的第三次被徹底封殺。對此挫折他顯然有些惱羞成怒,開始罵起中醫界來了。他在八月十五日在青島日報再次發表文章《反對中醫跌打法案者只為自肥》,對中醫界反對他的提案羅列了種種罪狀和非議,什麼“自肥”,什麼針灸“不等於”中醫,什麼法案 “不是專為一小撮人而設 ”,什麼企圖“將跌打骨傷科歸納入”針灸下面,什麼反對者只是“個別針灸界利益既得者,”,什麼 “說到底是錢的問題, 有部分人…坐擁利益, 壟斷中醫” ,什麼“損害公眾、窒礙公平及正義” , 什麼 “企圖打壓中醫的跌打傷科, 行為令人齒冷”等等,不一而足。

應該說余議員還是罵錯對象了。因為正是眾議院商業與專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絕大多數議員認為他的SB218提案錯漏百出,諸多隱患,既造成市場混亂,又未能很好保護消費者的安全,因而認為沒有必要立這樣的法。這個充滿瑕疵的法案明擺著將無法通過委員會。其實余胤良應該仔細學習委員會對此議案的精闢分析,承認其中絕大部分條款的不合理性和不可操作性,耐心地與中醫界絕大多數業者誠意協商,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從而終止這場曠日持久的,嚴重傷害加州中醫事業的衝突和紛爭。

至於余胤良參議員企圖強加在中醫界身上的這些罪名和非議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首先,余胤良參議員明明知道, 凡是報考針灸執照, 必須提供高等中醫院校的畢業證書, 證明其首先有中醫師資格的文件;  余參議員也明明知道針灸考試內容包括了中醫全科的課程, 但他始終堅持“針灸”不等於“中醫”的偏見,他緊緊抓住目前加州中醫立法的一個用詞漏洞不放,堅決不承認加州執照針灸師實際上就是中醫師的客觀事實,不承認加州針灸法實際上就是加州中醫法定的客觀事實,咬定“針灸”不等同“中醫”。硬是企圖把骨傷科從中醫學的完整體系中割裂出去。

眾所周知,“跌打”僅僅是中醫外傷療法的一部分,早已納入中醫骨傷學科,成為中醫學院畢業後才可以進修的一個專科。在中國早就不存在跌打這個“行業”。今天余胤良硬是企圖將一個專科醫師的頭銜強加在沒有系統醫學訓練的外傷治療師的頭上。難怪這項公然“損害公眾”的提案會遭到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強烈反對。

余胤良還辯解說:“SB218立法不是專為一小撮人而設;”“從事跌打從業員只有150人這說法,更完全是誤導。”但是,余胤良自己曾經明確宣稱他的這項立法就是專為跌打界提出的,而不是為中醫針灸界提出的。至於跌打從業員的數目雖然還沒有準確統計,但是根據眾議院商業與專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文件,150 這個數字正是余胤良自己提供的。委員會公佈的原文是『據加州針灸局(以及提案起草人余𦚯良)估計目前約150人欲獲得中醫跌打証書』。既然如此,豈不是余胤良自己在誤導市民?

余胤良把提案挫敗歸咎於“個別針灸界利益既得者”“只為自肥”。更是一個十分嚴重的指控。余胤良應當清楚,他的法案會遇到如此強大的抵制,連續三年無法過關,這絕不是個別針灸界利益既得者所能做到的。相反,他面對著一萬六千名執照針灸醫師中的絕大多數各族業者的反抗。中醫業者沒有被余胤良的強勢攻擊所嚇倒,是因為包括加州歷史最悠久的三大華裔中醫團體,即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UCPCM)、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CCAA)、加州中醫公會(CAAM),  加上以白人為主的加州中醫協會(CSOMA),還有韓裔針灸公會(AKAMAC)和日裔針灸公會(JAAC)等,以及由這些團體組成的加州中醫團體大同盟(CALIFORNIA ACUPUNCTURE COALITION, 即  CAC)在嚴峻的環境下團結起來,全力反對這項既不公平,也不正義的傷害中醫的法案。

我們深感費解的是,在跌打法案出爐之前,中醫界和余胤良關係一向很好,每當余胤良要競選官職, 有需要我們的時候,中醫針灸界不論個人或團體,都慷慨解囊大力支持。盡管余議員所提法案有些對中醫界並沒有什麼好處,但是我們還是一向支持不誤。沒想到今天余參議員對廣大中醫針灸界竟變得如此深仇大恨! 原因何在?令人懷疑。

雖然余胤良參議員聲明他的法案是“專門為跌打界”提出的,但是其條款不但可能影響廣大消費者的安全,也會傷害加州中醫事業的發展。執照針灸醫師是余胤良參議員的跌打法案的實際的和廣泛的「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加州中醫事業的前途是所有中醫針灸業者的基本權益,業界領袖們要維護整體中醫界的基本權益,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反對有損中醫事業的法案自然就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是任何專業都必須遵循的規律,如果非要強調自肥,那麼余胤良為了少數跌打業者的利益而置加州整個中醫事業的前途於不顧,那才是不折不扣的自肥行為。

對於余胤良備受爭議的法案,我一早就覺得是一部很不成熟的提案,不論通過與否,都會給中醫界帶來嚴重的後遺症!近三年來經歷的局面正是如此。而我始終認為余胤良無視中醫界大多數同業的意見,傲慢地企圖用他的政治影響力強行推動議案。他是製造這場中醫專業災難的始作俑者。一個老牌議員居然會如此盛氣凌人地對待二十多年來一直支持自己的忠實選民,毫無政治家的風度,確實令人深感錯愕、無法理解。看來余胤良對廣大中醫界如此敵對,或許另有隱情。相反,我對跌打界某些人士的過激行為還是抱有理解的態度。

加州中醫合法化近四十年,通過無數中醫師(包括我和你)的辛勤耕耘,無論在專業教育、執照考試、臨床實踐、業者管理以及社會認知等方面都逐步發展起一套較為完善的系統,無疑加州已經建立起一個初具規模、相當成功的中醫事業。任何中醫業者都應該珍惜這個成果。任何可能損害這個成果的政策,不論如何“愛國”,自然都會受到做大多數業者的堅決反對。你可以設想,假如余胤良法案獲得通過,加州中醫事業必將出現可怕的混亂的局面:中醫將被逼分割成兩個板塊:“針灸佬”和“跌打佬”,社會對所有中醫業者的認同將會回覆到技術員乃至更低的水平。中醫專業正名已經沒有必要,剛剛建立起來的高等專業教育體系必然會受到衝擊,博士專業入門的目標將更加難以實現。

二零壹壹年二月余胤良參議員以改善加州中醫的社會觀感和為跌打治療師認證為由,在加州參議院提出SB628法案,後來又改成SB1488法案。一石激起千層浪,余胤良的法案對中醫界和華人社區造成巨大衝擊,在加州中醫界掀起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大衝突、大論戰,而加州中醫事業也為此紛爭付出相當沉重的代價。曾為中醫界成功爭取權益達二十五年之久的加州中醫政治聯盟也最終難逃分裂的厄運。這是加州中醫針灸合法化近四十年來業界遭受到的最沉重的一次大挫折。

跌打傷科歷來就是中醫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早已納入中醫院校教育的必修課程。數十位在美國執業多年的跌打治療師至今尚未認證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而中醫針灸界一向支持跌打立法。但是必須以不損害中醫專業的整體利益為前提、必須以兼顧公眾安全為前提。不同意見應該通過協商的方式謀求解決。余胤良參議員應該認識到:除了數十位跌打治療師,一萬五千名中醫針灸師是加州中醫事業的主體,自然也是SB1488的利益相關者,他們的意見也宜得到尊重。

傳統中醫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我們必須堅決捍衛中醫學術體系的完整性和學術性,堅決反對任何可能導致把這一門珍貴的醫學體系分割成被主流社會輕視的一些支離破碎的,分割零售的“東方手藝”。加州的中醫事業過去四十年間的經歷十分坎坷,通過前輩們十分艱辛的英勇奮鬥、通過數以萬計的中醫同業們的努力耕耘,今天加州的中醫事業好容易建立起一套比較完善和相當嚴謹的規章條例、教育體制和考試制度;還得到其他醫療職業者,如西醫、整脊醫、心理醫師等的初步肯定;也在廣大消費者中培育起一定的專業信譽。加州中醫正在逐步納入主流醫療體系,這個成果來之不易,所有中醫業者都應當十分珍惜,全力維護。

我們為什麼反對SB628提案

自余胤良參議員提出跌打傷科法案SB628以來,中醫界內部就發生接連不斷的衝突:最初,法案作者為使法案能順利通過,特意增加了似乎對針灸師有利的條文,包括將針灸局改稱中醫局、針灸師改稱中醫博士等項。可是這些條文並未經過各族裔針灸師團體的充分協商和取得共識,所以引發了華裔針灸師和其他族裔針灸師之間的矛盾。後來提案刪去了跌打師需要接受教育和考試的內容,又進而引起針灸師和跌打師之間的矛盾。再後又由於大家對法案多次修改的內容看法不一,更引起針灸界內部兩派意見的矛盾。情況令人十分痛心和遺憾。顯然SB628提案一定包含某些不適當或者是不合理的條款,才會使得一向比較和諧的中醫界出現目前這種激烈的動盪。我們在法案提出之初就感覺到,不論這個提案通過與否,都會給中醫界帶來難堪的後遺症!

例如,日前星島日報的星島廣場刊載『支持中醫跌打傷科立法』一文,作者不敢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卻點名批判中醫針灸團體及其領導人;明知加州執照針灸師就是中醫師,(四十年前中國的針灸術最先進入美國主流社會,然後逐步發展成為今天比較完整的中醫學科,不過美國人目前仍然習慣稱中醫師為針灸師。)卻大談“針灸”如何不同於“跌打”,但又要把跌打放入針灸局中;中醫針灸師對SB628內容提出不同意見,卻被形容成是對跌打界的欺壓和歧視;還指責誰反對SB628,誰就是不顧華人的團結和美國中醫事業的前途,等等。又如:SB628提案尚未通過就有人有所動作,以為新的法案會開創某種新的機遇,可以大展宏圖。“美國中醫藥學會”甚至在報章上提出了驚人的行動計劃,承諾協助解決“加州中醫執照”的問題。北加州兩大中醫針灸團體不得已又要在報章上撰文表示抗議。

其實數十年來中醫針灸界和跌打界一向友好相處,跌打界對中醫針灸界的許多活動也多有支持,中醫針灸界對余胤良參議員有意協助跌打立法也同樣抱支持的態度。我們大家在加州行醫數十年,中醫針灸界對美國中醫跌打傷科協會數十位成員的資歷和技能也相當尊重。中醫針灸界和跌打界之間並沒有對立或歧視的觀念存在。我們認為,法案作者沒有處理好他和中醫針灸界的關係才是引起諸多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

余胤良參議員專門為跌打界提出立法,精神可嘉,我們樂觀其成。不過因為這個SB628法案的關鍵條款涉及到過萬中醫針灸師的基本權益,法案作者沒有向作為本法案的主要利益相關者的中醫針灸界充分溝通,(例如,事先沒有看到議案的草案文本,具體內容和程序還沒有解釋清楚,)就倉促在議院正式提案,並且急急忙忙地加以推動。特別是後來的大幅修訂,要求針灸局用不追溯條款的方式給那些訓練和經驗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頒發中醫骨傷科技師證書,又帶出業界更為嚴重的疑慮。更有甚者:根據眾議院商業、職業和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七月五日發布的對SB628提案的分析,“將跌打納入現有的針灸法,而不是另立跌打法,則意味著凡符合證書資格的跌打師均可以從事針灸並可以自稱是針灸師。”(……by incorporating traumatologists into the existing Act instead of establishing a separate Traumatology Act, suggests that traumatologists eligible for a certificate can practice acupuncture and hold themselves out as acupuncturists. ……。) 在這種情況下引起大部分中醫針灸師,特別是針灸界青年領導者們的嚴重不安,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法案作者在明知支持和反對本案的雙方, 矛盾還在相持不下的局面下,他不但沒有讓提案暫緩表決,讓大家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繼續協商和溝通,逐步達成共識。(如同方文忠眾議員的禁魚翅法案就曾在議會表決前的最後一刻臨時撤下,以便繼續協商。)相反,法案作者卻以“先通過以後再修改”的承諾快速推動此案。尤其是五月二十八日他在一次與北加州兩大中醫團體領袖們會談時所表現的強硬態度, 更讓大家感到難以接受。余胤良參議員當時明白地告訴與會者:這個法案不是為你們針灸師提出的。他還強調:即便你們反對我也要在議會推動通過。一位民選官員對選民採取這樣強勢的態度當然會引起一定的反彈。反對方的意見不被尊重,中醫針灸界有一些強烈的反應也是理所當然的。

現今全世界的醫師們都堅持認為, 管理醫師組織的政府機構必須獨立,才能夠更專精的管理,以及避免可預見的利益衝突。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完全支持跌打傷科立法,並建議通過立法成立獨立的骨傷專業委員會進行管理,如同理療師委員會、護理師委員會等。如此對這個行業的長期發展比較有利。如果成立獨立的骨傷委員會有困難,建議將之置於西醫局管理,如同當年的針灸顧問委員會就曾置於西醫局之內一樣。考慮到骨傷顧問委員會的主要成員(接近七成)是西醫,針灸局要對其實施管轄似乎有欠法律依據。另外還有一個替代方案是為跌打業者提供協助,以便按照針灸局現有的師徒機制(TUTORIAL PROGRAM)取得考試資格。

余參議員一再強調,跌打不要做針灸,所以不會參加針灸局考試。應該指出的是:加州針灸局的執照考試包括了中醫理論、診斷、治療,方藥,以及內、外、婦、兒、骨傷和五官等臨床科目,還包括相當一部分的西方生物醫學,甚至醫學法律、臨床法規、倫理等內容。這是一個中醫全科考試,實際上和大陸中國的中醫高等教育相當的一種資格。而跌打傷科則是其中的一個專科。加州現行中醫院校教育課程和針灸師行醫規範實際上已經包含了骨傷科的內容,我們熱情鼓勵跌打傷科業者適當進修,參加針灸局考試,直接成為我們的一員,與中醫針灸界的骨傷專業成員一道,更好發展美國的跌打傷科事業。事實上,已經有一些過去從事跌打治療的業者通過一些必要的補習而考取針灸執照的成功例子。就像許多中醫內科業者過去並不從事針灸業務,來美考上針灸執照後,也並不從事針灸治療,而還是專門從事方脈業務,他們同樣為美國中醫事業做出良好貢獻。我們希望所有在美中醫業者,在掌握基本的全面的知識基礎上,再朝專科業務方面發展。

美國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也是一個法治的社會, 尤其是關係百姓健康的醫療保健系統, 更是有嚴格的規章制度。站在外來的醫務人員的立場, 無論你原來學問多大,職位多高, 到了美國就必須遵法行事, 接受考試鑑定而獲取合法行醫執照或證書。過去數十年來,來自世界各地的成百上千的中醫教授、主任以及各級醫生, 都必須先參加加州的或全國的中醫針灸考試, 取得證書或執照後才開始合法行醫。站在病人的角度, 無論你身份如何, 當你有病須要求醫時,自然要事先瞭解醫生的教育背景、專業執照、經驗如何等等。其他各種醫療行業的臨症人員, 也都必須遵循這條途徑, 無一例外, 這是美國社會保護消費者的崇高制度。對於余胤良參議員這項只為少數人立法的SB628法案,我們尊重加州七大中醫團體,包括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CCAA)、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UCPCM)、加州中醫公會(CAAM)、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CAMA)、北美中西醫結合學會(NAOWMA)、加州執業中醫針灸師學會(CAOMA),以及南加州針灸大學聯合校友會,六月十二日在洛杉磯達成的三項共識:反對未經考試即授予行醫證書;反對未經考試即授予中醫跌打骨傷師名銜;反對將跌打骨傷委員會置於針灸局內管理。而余參議員也曾聲言:可以將跌打骨傷委員會交由西醫公會管理沒有問題, 我們希望他信守這個承諾。有人擔心:獨立的骨傷專業委員會或者將骨傷專業委員會置於西醫公會之下,有可能使中醫針灸師失去從事骨傷跌打業務的權利。這是一種誤解:中醫骨傷科不是西醫的專利,其內容已經包括在針灸醫師的行醫規範之內,它是有法律保障的。(正像物理治療不是理療師的專利一樣,其他專業人員如整脊醫師或針灸師也有權從事理療業務。)

加州針灸職業自1975 年合法至今己有三十七年。經過全體針灸師幾十年辛勤耕耘和各族裔中醫針灸組織的共同努力才創造了目前的局面:加州針灸師屬於第一線醫務工作者,可以治療內、外、婦、兒、骨傷各科病患。事實上加州的中醫事業今天已經建立起一套比較完善和相當嚴謹的規章條例、教育體制和考試制度,還得到其他醫療職業者,如西醫、整脊醫、心理醫師等的初步肯定,也在廣大消費者中培育起一定的醫療信譽。加州中醫針灸正在逐步納入主流醫療體系。這個成果來之不易,應當十分珍惜。為了保証加州中醫事業可持續地健康發展,我們認為極有必要保持加州針灸局的高度專業性。而SB628法案中的規定顯然並不符合目前主流醫療體制的規律,如果非要按照當年已經過時的立法模式,豈不是歷史倒退了37年,業界幾十年的艱苦工作也就都白費了。

中醫藥在美國是外來文化,在多方面還是備受歧視。這個專業的力量還相當弱小,我們必須團結一致,我們必須努力提高自己。中醫業者要納入主流社會,就必須效法西方醫療體制的傳統:先修取博士學位,再考取行醫執照,然後提高成為專科證書醫師。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認為中醫界同仁的當務之急並不在於馬上要爭取名號,特別是在針灸局和針灸師改名的議題上,各族裔針灸師團體還有很大的意見分歧的情況下,(例如有人強烈認為“DOCTOR OF ACUPUNCTURE” 的稱號反而限制了中醫師自己。)我們認為應該繼續協商和溝通,沒有達成共識之前不宜匆忙立法。中醫入主流,教育是關鍵。我們的當務之急是趁布朗擔任州長的寶貴時機,加緊再次策劃一個中醫專業教育法案,修改入門標準,規定所有中醫從業人員必須修取博士學位方後可參加執照考試,實現中醫教育與美國其他醫療專業的教育體制相匹配。如此,全體中醫師的基本權益才能得到較為可靠的保障。

綜上所述,SB628法案為了少數人的利益,卻忽視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無視加州中醫已經取得一定發展的史實;不聽加州乃至全國中醫針灸業者要求提高專業教育水平、維護中醫從業人員素質的呼聲;不顧美國醫療體系嚴格考核醫務人員的優良傳統;如此等等,無疑會傷害業者和族群的團結,更會傷害美國中醫針灸事業的進步,因此SB628必須取消。讓我們為捍衛中醫事業在美國順利發展而共同努力!

                                       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理事會

                                                二零壹壹年七月二十日

有關SB628提案的全部原始文件可以到加州政府的網站查詢。具體網址是:

leginfo.ca.gov/cgi-bin/postquery?bill_number=sb_628&sess=CUR&house=B&author=yee

各公會同業到加州議會參加跌打相關法案公聽會表達強烈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