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 – 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 (CHAAC)
1975 – 加州針灸中醫同業總會 (CAA)
1975 – 美國針灸協會 (AAA)
1976 – 加州針灸聯合總會 (UAC)
1976 – 加州針灸顧問委員會 (AAC) ~〈 加州政府的中醫管理機構〉
1983 –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 (CCAA)
1987 – 加州中醫政治聯盟 (CAOMA)
1993 – 美國中醫藥學研究院 (RICM)
1995 – 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 (UCPCM)
2015 – 美國中醫公會 (AACMA)
1974 – 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 (CHAAC)
CHINESE HERBAL AND ACUPUNCTURE ASSOCIATION OF CALIFORNIA
早在七十年代初,三藩市地區的中醫前輩們在時勢的推動下,為了保障自己的行醫 權利,更好服務美國公眾,已經逐步自動組織起來,開始了艱辛的針灸職業合法化運 動。一九七三年,針灸界前輩們通過病家朋友的協助,主動和政界人士接觸,終於成功地 委托當時的參議員(後來成為三藩市市長)馬斯哥尼先生和韓裔宋參議員等第一次從參議院提出針灸立法,即SB 2117 與 SB 2118 提案。馬斯哥尼參議員的母親患有坐骨神經痛症,被卞伯歧醫師治癒,使這位政治家決心支持針灸立法。 SB 2117 法案允許非西醫的針灸師在西醫的診斷和介紹的條件下從事針灸治療工作。SB 2118 法案則規定在加州醫務處中設立一個新的行政機構,稱為 「針灸顧問委員會」 。該委員會將由七名委員組成﹕其中五名為有十年以上經驗之針灸師,兩名為有兩年以上針灸經驗之西醫師。所有委員均由州長任命。法案還規定針灸顧問委員會必需向醫 務處提出給針灸醫師頒發行醫證書之資格標準。醫務處則必需根據顧問委員會的建議,建立檢核注冊針灸師資格的考試標準。顯然,此法案有一個十分嚴重的限制條款﹕病人必須先有西醫的診斷和轉診,注冊針灸師方能給予治療。經過中醫界的努力游說,這兩個法案在一九七四年初先後通過參、眾議會,卻終被雷根州長以法案對針灸師資格沒有明確的規 範而在一九七四年四月十五日予以否決,宣告失敗。
激烈的議會辯論和繁重的政客游說,使大家認識到組織起來的必要性,於是在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批早期在加州地區行醫的針灸師如李衛來醫師、卞伯歧醫師、余庚南醫師、李傳真醫師、吳祥瑞醫師、李奈祖醫師、李愈之醫師、黃天池醫師、黃德馥醫師、劉文偉醫師、劉奕明醫師、朱百洲醫師、譚志全醫師、周敏華醫師、蔣福霖醫師、余濟仁醫 師、黎一騏醫師、伍天相醫師、雷天活醫師等在三藩市正式成立了「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見彩圖18)。第一屆理事會選舉中卞伯歧醫師得票最多,被公推為首任會長。但卞醫師以大局為重,堅決推舉已經取得整脊醫師執照、與主流社會便于溝通的黃天池醫師擔任首屆會長,繼續推動立法運動。
隨著針灸立法運動的發展,西醫的阻力逐漸成為通過立法的主要障礙。如何克服這個困難?當時在中醫界內部出現兩種不同的意見﹕主流派堅持要針鋒相對,堅決抗爭;非主流派則主張要主動和西醫界溝通,以排除阻力。余庚南醫師遂與丘德揚醫師、劉文偉醫 師、黎一騏醫師、蔣福霖醫師等於一九七五年組織起「 加州針灸中醫藥同業總會」,開始進行團結西醫,教育西醫的工作。此外,李傳真醫師在白芭芮醫師的協助下,組成了括有白人針灸師和針灸學生參加的「美國針灸協會」,積極連絡西方社會。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早的三個中醫職業團體,這些社團也為後來推動加州和美國的中醫運動奠定了深厚的組織基礎。
「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采取了發動群眾,抵抗壓迫的堅定立場;「加州針灸中醫藥同業總會」則主張實行聯絡西醫,排除阻力的統戰策略;「美國針灸協會」發揮語言方面的優勢,直接溝通政界,接觸傳媒,在主流社會中宣揚針灸。三公會當時在三藩市著名 大律師格羅司門先生、沙加緬度著名僑領鄧世發先生、 灣區工會領袖列斯先生和瓊斯先生、病家海倫美爾等社會力量的協助下,積極團結病家、聯絡政要,爭取針灸師的合法地位。例如當年卞伯歧醫師、李傳真醫師等推動組織起來的聲 勢浩大的「加州針灸運動」等病人聲援團體,余庚南醫師等安排政府醫務人員赴香港考察 針灸,朱可良醫師、丘德揚醫師等在電視傳媒或為加州議會政界、及西醫公會領導人所進 行的針灸示範表演等等,都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為針灸立法成功奠定了可靠的政治基礎。
前輩們並不因 SB 2117 和 SB 2118 失敗而有所氣餒,他們再接再厲,繼續委托馬 斯哥尼參議員於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六日在參議院重新提出,兩案合併改稱為 SB 86 提案,杜菲眾議員仍是本案的共同作者。該案在一九七五年一月開始辯論,經過長達半年時 間的曲折歷程,直到六月二十七日才成功地通過了上、下議院的全部審議過程,並於六月 三十日上午十時送交州長辦公室。七月十二日,當時剛剛上任不久的民主黨藉州長布朗先 生終於將這條歷史性法案簽署成為法律,並立即生效。
有關 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 檔案文件
1975 : 加州針灸中醫同業總會 (CAA)
CALIFORNIA ACUPUNCTURE ALLIANCE
1975 : 美國針灸協會(AAA)
ACUPUN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1976 – 加州針灸聯合總會 (UAC)
UNITED ACUPUNCTURISTS OF CALIFORNIA
針灸合法化使加州中醫師隊伍隨即迅速壯大,原來針灸團體的組織形式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因而發生了中醫團體的重大改組。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第三屆理事會的領導人李衛來醫師、李愈之醫師、黃德馥醫師等胸懷全局,主動接納新生力量。一九七六年九月,他們發表公開信號召全體會員包容各族新同道,實現業界大團結。隨後,中醫藥針灸學會領導人又和加州針灸聯合總會籌備小組負責人譚富平醫師、黃天池醫師、梁傳播醫師、林田中醫師等發表聯合聲明,表明雙方首長們的團結意 加州針灸聯合總會 願和 有必要擴大中醫組織之共識,號召全體同業參加新公會,繼續推動針灸事業的發展。於是南、北加州的大部份華裔針灸醫師們聯合起來,在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的基礎上,聯合韓、日、白人同業,組成了全加州最大的針灸專業團體,稱為「加州針灸聯合總會」,譚富平醫師出任會長。同時,加州針灸中醫藥同業總會也發展壯大,改稱為「美西針灸同業總會」,由劉文偉醫師繼任會長。此外,李傳真醫師在白芭芮醫師的協助下,包括有白人針灸師和針灸學生參加的「美國針灸協會」,其規模亦迅速增長,形成了三足鼎力的局面。它們都為發展加州的中醫事業積極從事政治活動。
有關 加州針灸聯合總會 的檔案文件
1976 : 加州針灸顧問委員會(AAC)
ACUPUNCTURE ADVISORY COMMITTEE
注:這是加州醫務廳屬下之政府機構, 專司管理針灸業界的事務,特別是頒發 注冊針灸師證書的業務。 並非專業組織。
針灸職業合法化提案(SB 86)的成功,使加州成為繼俄勒岡州、內達州、馬里蘭州、夏威夷州、蒙塔納州、南卡羅萊納州以及路易斯安那州之後美國第八個針灸職業合 法化的州。這條新法律使針灸師在加州首次取得合法行醫的地位,從而 開創了在美國公開傳播中醫事業的全新歷史時期。中醫界人士認為布朗州長支持美國中醫 事業是出于他對中華文化的信心,對民眾健康的關心,也是符合美國國情的英明政治決策,對美國社會的進步當然是一項有益的建樹。布朗州長對美國當前蓬勃發展的替代醫學 運動的貢獻,使加州中醫界對這位有遠見的政治家一直保持深厚的感情。他的功績受到全 體中醫界同仁的高度評價,同業們以敬重和愛戴之心情給布朗州長冠以“加州針灸之父”的稱號。
新法通過次年,即一九七六年,布朗州長根據 SB86 法案的規定正式任命五位針灸 師、兩位西醫組成了官方的「針灸顧問委員會」,專司管理針灸業界的事務,特別是頒發 注冊針灸師證書的業務。針灸顧問委員會的成立標誌了加州政府對一個全新的“針灸師” 醫療職業的正式承認。首屆五名中醫委員中有三名是華裔針灸師﹕他們是丘德揚醫師、黃嘉猶醫師和蔡吟英醫師。另外兩名針灸師委員則分別由一名韓裔(申箴辛醫師)和一名日 裔(林田中醫師)擔任。兩名西醫委員分別由北加州的魏斯醫師及南加州的科榮寧醫師接 受委任。丘德揚醫師後來成為當選針灸顧問委員會主席的第一位華裔針灸師。
一九八零年針灸顧問委員會根據諾克斯眾議員 AB3040 提案的規定升格為針灸考試 委員會,大大擴充了委員會的權力。委員會還增加五名社會公眾委員,使委員人數增至十一人(五名中醫師和兩名西醫師委員的數目維持不變)。一九九零年,委員會又因一位韓裔針灸師委員的舞弊案而受到議會的嚴厲干涉,並根據費蘭蒂 AB 2367提案之規定實行改組,稱為「針灸委員會」,不再直接負責針灸執照考試之業務,而改由招聘專業考試公司執行。及至一九九八年,經過業界多年的努力,根據威爾遜州長簽署的AB 1980 法案之規定,將原來隸屬于加州醫務處的針灸委員會升格為獨的「加州針灸局」(ACUPUNCTURE BOARD)。中醫界多年來力求擺脫西醫直接控制的努力終於得以實現。事實上,二十多年來針灸委員會成為保守勢力與中醫界激烈斗爭的重要政治舞台。華裔針灸師黃庚世醫師、吳起鳳醫師、江林醫師、沈明琛醫師、陳大偉醫師、葉石雪屏醫師、彭望蘇醫師、洪美玉醫師、屠英醫師、楊自國醫師、蔡逢達醫師等先後參加委員會工作。這些華裔針灸師出錢出力,為加州針灸服務的專業化和規範化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1983 –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CCAA)
CALIFORNIA CERTIFIED ACUPUNCTURISTS ASSOCIATION
隨著上述政治上和學術上的突破性發展,廣大同業對自己的職業團體的建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雖然當時加州針灸聯合總會已經成為中醫界最大的專業組織,但是理事會的運作還是有欠健全。一九八二年因為理監事會內部對執行會章的認識出現意見分歧,內部矛盾日益尖銳化,要求改建專業組織的要求不斷增漲。後來終因會長開除副會長的嚴重事件而導致該公會的正式分裂。原針灸聯合總會理事會的大多數職員決定放棄舊有機構,和八十多名中醫師共同發起組織起一個新的公會﹕「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遂于一九八三年宣告誕生。黎劍文醫師出任公會第一屆會長,陳啟榮醫師擔任書記職務,加州中醫運動又開始了新的發展。多位熱心公益的醫師隨後相繼出任該公會的會長工作。他們是﹕沈明琛醫師,黃德輝醫師,周敏華醫師,黃天池醫師,陳大仁醫師,林黃基碧醫師,江林醫師、費必祿醫師及陳熊醫師等。
加州針灸聯合總會發生分裂後,南加州的同業也隨之脫離該會,自行組織起來,建立起獨立的針灸團體,稱為「南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陳俊明醫師出任首屆會長。由于針灸醫師的數目在南方增加更為急速,該公會的規模也不斷迅速擴大。多位熱心公益的醫師隨後相繼出任會長工作。他們是﹕鄭炳全醫師、馮蘊奇醫師,陳永達醫師,洪政吉醫師,黃宣衡醫師等。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成立後的一項重要工作方針是不斷提高中醫界的學術水平。理事會為對會員及廣大同業提供系統的高級進修課程,決定立即創辦一個專門的學術機構。在許多醫界老前輩,包括中國大陸及港、台資深專家的熱心支持下,「中國醫學研究院」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十六日正式成立。由楊日超醫師任董事長,陳大仁醫師任首屆院長。中國醫學研究院堅持舉辦高質量的繼續教育課程,學術權威性不斷提高,頗受業界同仁之尊重。當年針灸考試委員會對研究院之工作亦評價甚高,成為最早被委員會授權提供換照學分的學術機關之一 。研究院的多數院務委員亦受聘為針灸考試委員會的顧問。一九八七年研究院實行擴大建設,羅志長醫師接任院長,使院務又有更大的發展。中國醫學研究院真正實行“派出去”和“請進來”的辦院方針,極大地活躍了加州地區的學術氣氛。特別是研究院三次派遣講學團赴台灣進行學術交流,受到當地同業的熱烈歡迎和贊揚。此外,研究院從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日本等地,邀請大批著名學者前來講學,使此間廣大同業在學術上得益非淺。黃漢生醫師、阮慧怡醫師、林覺華醫師等後來相繼擔任過院長職務。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成立後還致力於團結同業,發展組織的工作。特別是由於理事會作風比較民主,在政治、經濟、學術等方面熱心為會員及廣大同業謀福利,因而受到各地針灸醫師的擁護和支持,會員人數不斷增加。台灣地區及南加州地區的會員人數增長尤為迅速,理事會為更好發揮各地區同業的積極性,一九八七年先後成立了這兩個地區的分支機構。在台北設立的公會台灣地區分事務所,先後由陳瑞麟醫師、江添桂醫師負責辦事處工作。而潘漢松醫師則當選為首屆南加州分會會長。多位熱心公益的醫師隨後相繼出任該分會會長的工作。他們是﹕陳潔貞醫師、洪懷之醫師、蔡逢達醫師等。
有關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 的檔案文件
1987 – 加州中醫政治聯盟 (CAOMA)
COUNCIL OF ACUPUNCTURE & ORIENTAL MEDICINE ASSOCIATIONS
針灸合法化以來,華人中醫界一向把保衛中醫事業的合法權益視為自己的神聖職責,奮鬥不遺余力。在八十年代初,中醫師雖然已經取得獨立行醫的資格,但在保險業界中仍然備受歧視。為改變這種不合理現象,一九八四年,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決定在議會中推動新的保險立法,於是率先發起各族中醫大聯合運動。當時以華裔中醫界為核心,聯絡了日、韓、白各族裔針灸團體,組成了「加州針灸大同盟」,李大川醫師出任主席。大同盟的目標在於委托托里斯參議員和羅森陀參議員共同提出一條針灸保險法案即 AB 2179 提案,規定所有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計劃必須包括針灸福利。當時預算需要經費約二十萬元。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大同盟共籌款約十五萬元,因經費敷所支,以致原法案的既定目標未能完全實現﹕即原來提出所有商業醫療保險“需要提供”針灸福利的條款,被修改為保險公司要有“可供選購”的針灸福利。雖如此,修訂過的新法律仍然是加州有史以來第一條成功的針灸保險法案,它有效地促使多數保險公司有條件地支付針灸醫療費用,大大推廣了針灸服務,也改善了針灸醫師的經濟地位。
針灸大同盟後來由於族裔關係協調有些困難,在一九八六年實行重組,改稱為加州針灸協會,成為主要由白人針灸師組成的針灸團體。華人中醫界則仍然堅持針灸同業大團結的精神,繼續和其他針灸團體保持友好接觸,發展合作關系。一九八七年,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與美國針灸協會、南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以及若干日、韓裔針灸團體達成協議,正式成立了「加州針灸政治聯盟」,陳大仁醫師被推選為首任主席,並聘請克勞斯先生為聯盟的立法顧問。
加州針灸政治聯盟成立後的第一個行動目標就是要修改排斥中醫的勞工醫療保險法。聯盟以華裔針灸師為主力軍,團結醫界內、外朋友,由克勞斯先生積極游說,委托民主黨籍參議員托里斯提出第一條針灸工傷補償法案,即SB840。由于各族針灸醫師的通力合作,此案僅用一年時間,就順利通過議會,再由共和黨籍州長杜美津簽署,成為法律。從此加州針灸醫師和其他西式醫務人員一樣,在勞工醫療工作中同被列為醫師身份,有權對工傷患者進行獨立的診斷和治療。新法律雖然附帶有效期只有四年的“日落條款”,但它已經足以使加州針灸醫師的政治地位空前提高,極大地鼓舞了各族中醫師的志氣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也在這個新形勢的推動下繼續發展,會員數目迅速增加到近六百人,這是該公會發展的全盛時期。
一九八八年通過的參議院針灸工傷補償法案為加州中醫事業的強勁發展開創了前所未有的新前景。針灸進入工傷補償醫療保險領域是中醫打進主流醫療保健體系的第一個重要突破口。在此形勢下,中醫界乘勝追擊,經過時近四年的斗爭,加州勞工部工傷補償 處官方醫療收費標準終于在一九九三年得以出版。中醫界在此編目中爭取到五個全新的專用編碼,並賦有相當合理的經濟價值。這是業界在經濟領域上取得的歷史性巨大勝利。
有關 加州中醫政治聯盟 的文件檔案
加州中醫界熱烈慶祝 針灸合法化 30週年
加州中醫界熱烈慶祝 針灸合法化 32週年
加州中醫界熱烈慶祝 針灸合法化 35 週年
1993 – 美國中醫藥學研究院(RICM)
RESEARCH INSTITUTE OF CHINESE MEDICINE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成立後的一項重要工作方針是不斷提高中醫界的學術水平。理事會為對會員及廣大同業提供系統的高級進修課程,決定立即創辦一個專門的學術機構。在許多醫界老前輩,包括中國大陸及港、台資深專家的熱心支持下,「中國醫學研究院」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十六日正式成立。由楊日超醫師任董事長,陳大仁醫師任首屆院長。中國醫學研究院堅持舉辦高質量的繼續教育課程,學術權威性不斷提高,頗受業界同仁之尊重。當年針灸考試委員會對研究院之工作亦評價甚高,成為最早被委員會授權提供換照學分的學術機關之一 。研究院的多數院務委員亦受聘為針灸考試委員會的顧問。一九八七年研究院實行擴大建設,羅志長醫師接任院長,使院務又有更大的發展。中國醫學研究院真正實行“派出去”和“請進來”的辦院方針,極大地活躍了加州地區的學術氣氛。特別是研究院三次派遣講學團赴台灣進行學術交流,受到當地同業的熱烈歡迎和贊揚。此外,研究院從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日本等地,邀請大批著名學者前來講學,使此間廣大同業在學術上得益非淺黃漢生醫師、阮慧怡醫師、林覺華醫師等後來相繼擔任過院長職務。
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成立後還致力於團結同業,發展組織的工作。特別是由於理事會作風比較民主,在政治、經濟、學術等方面熱心為會員及廣大同業謀福利,因而受到各地針灸醫師的擁護和支持,會員人數不斷增加。台灣地區及南加州地區的會員人數增長尤為迅速,理事會為更好發揮各地區同業的積極性,一九八七年先後成立了這兩個地區的分支機構。在台北設立的公會台灣地區分事務所,先後由陳瑞麟醫師、江添桂醫師負責辦事處工作。而潘漢松醫師則當選為首屆南加州分會會長。多位熱心公益的醫師隨後相繼出任該分會會長的工作。他們是﹕陳潔貞醫師、洪懷之醫師、蔡逢達醫師等。
1995 – 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 (UCPCM)
UNITED CALIFORNIA PRACTITIONERS OF CHINESE MEDICINE
在此同一時期,在中醫事業蓬勃發展的大好形勢下, 許多年輕有 為 ,為了一展自己的抱負,紛紛組織起各種各樣的中醫學術團體。加州中醫界出現了一片欣欣向榮的繁榮景象。如何協調這些中醫團體的關係,組合各方面的新生力量,達到團結合作,探討學術,共同為加州中醫事業的發展作出新的貢獻,就成為這些青年領袖們非常關心的問題。一九九五年成立的『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就是在這種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應運而生的。 新公會的創立得到加州華人中醫界許多知名元老的歡迎。爭取針灸合法化年代著名“七君子”之一的卞伯歧老前輩熱心出任該會的名譽會長,余庚南醫師、李傳真醫師、丘德揚醫師等前輩都熱心擔任該會的顧問。各學術團體的八位青年骨幹醫師和當年創建加州執照針灸醫師公會的五位資深醫師則成為新公會奠基理事會的成員,溫平伯醫師當選首屆會長。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成立後在領導政治、學術、教育、宣傳、福利、分區活動等各方面都有不少創新。他們不但積極投入各項爭取中醫權益的政治活動,也及時向會員同業報告中醫針灸界的最新動態。為了向公眾傳播中醫針灸 知識,該會在中國醫藥導報上開闢了《中醫天地》專欄;和南海電視台合作在第26頻道編排《中醫之窗》電視節目;還和三藩市大學華人之星廣播聯手推出《杏林之聲》節目,同時也積極參與三藩市中文電台《健康寶庫》、《空中論談》等節目的廣播,頗受社會大眾的歡迎。此外加州中醫師聯合總會的分區活動,包括分區選舉制度的建立,地區性經驗交流、開業輔導、學術研討等的實施,也是中醫社團活動的全新嘗試。